本实验室为保证计量校准、检测(以下统称为检测)、检查等工作的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保密性和诚实性,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基本要求,特作如下声明:
(1) 本实验室开展检测服务所使用的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全部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建立,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实验室认可证书、资质认定证书、计量标准证书。这些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都可直接或间接溯源至国家基准,并通过国家基准溯源到国际单位(SI);
(2) 本实验室是国家批准的计量校准机构,属经营性型科研技术机构,其经费来源为客户付费,但实验室的检测和检查工作不受来自行政、财务、商业或其它方面的干扰;坚持客观、求实、科学、公正,坚持独立判断、诚实运作,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以数据作为工作结果的唯一判断依据,防止商业贿赂,承诺遵守国家关于防止贿赂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香港特区《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相关内容,避免卷入任何可能降低技术能力、独立性、公正性和诚实性的活动;
(3) 从事检测和检查工作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遵循公正性准则;对伪造数据或出具错误数据、给客户造成损失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自愿的服务原则,对所有客户提供同等质量的检测、检查服务,确保第三方实验室的公正性;
(5) 从事检测和检查及与其相关的管理工作的员工不得参与与本职工作有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不从事客户委托测试样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不从客户委托的样品中谋求除正当测试服务费用之外的其它利益,不介入客户之间的市场竞争和利益冲突;
(6)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程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按客户的要求保护客户的技术秘密和所有权,保守在测试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全体员工应对试验的原始记录和一切客户资料保密,未经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批准和客户同意不得提供给他人查阅;
(7) 严格遵守与客户签定的一切测试服务合同和契约,承担所应负的民事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
(8) 实验室的其它业务活动都应不影响检测和检查工作的公正性。
深圳华检计量检测中心
电话:0755-230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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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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